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正常服务秩序,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2月16日起,对我委案件受理、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公告如下:
一是当事人需要申请调解、仲裁的,原则上应当通过网络、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
(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
方式一:拨打12333申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
方法二: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点击“我要办”→“更多”→“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书”。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服务
方法一:关注苏州人社微信官方账号,点击掌厅→在线服务→个人/单位劳动仲裁申请;
方式二: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点击“我要办”→“更多”→“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
当事人通过上述任一方式办理仲裁申请后,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受理前审查。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联系,按照相关要求通过线下邮寄方式提交仲裁申请所需材料。邮寄地址: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庭(苏州市姑苏区平龙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B座6131室)。
二。暂停线下庭审、调解、举证、质证等调解仲裁活动。,而有关的调解和仲裁活动将会在网上进行。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也可以因新冠肺炎正在接受治疗、隔离或者受疫情防控影响,主动申请延期审理。
三、因疫情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内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期限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限继续计算。
四。如需咨询其他调解仲裁事宜,可拨打0512-69820392(工作日9: 00-12: 00、13: 00-17: 00)。
动词 (verb的缩写)各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服务事宜,请关注相关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或公告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