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中上下班途中如何判定?
工伤认定中如何判断“上下班途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之一,包括“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上述职工以在合理时间内下班为目的,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员工哪种情况不能享受带薪年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
(二)职工请事假超过20天,单位不按规定扣发工资的;
(3)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超过2个月的;
(4)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超过3个月的;
(5)工作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超过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