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医保参保人员省内就医可以直接结算
自2021年8月起,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在省内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无需备案。
参保人在省内其他地区定点医疗机构买药,可享受与在太原就医的人员同等待遇。
扩展:
哪些人可以参加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居民;
2.本市辖区内的大学、中专、技校、中小学具有学籍的学生;
3.持有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及其未成年子女;
4.经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的本市宗教教职人员;
5.散居在太原的归侨、侨眷;
6.被羁押在看守所、拘留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被监管人;
7.武警山西总队太原支队所属基层单位官兵等各类人员;
8.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9.具有我市城乡户籍的非参保期间出生的新生儿;
10.非保险期间由我市民政部门社会福利院收养的社会弃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