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

华阳礁2022-08-15  10

合肥委托提取公积金注意事项

1.借款人所在单位按月为借款人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人已在市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尚未还清;

3.提交书面申请前,借款人已通过还款储蓄账户自行还款,不存在逾期情况;

4.借款人申请委托前,其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得低于一个月的还款额;

5.对于组合贷款,只委托公积金贷款部分还款;

6.还贷期间,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不再办理其他提取业务;

7.符合正常还贷约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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