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办理身份证流程:
居民凭申请材料到指定窗口受理并打印《办理公民身份证登记表》——采集人像——经办人返回受理窗口采集指纹信息——经办人缴费、签收《办理公民身份证证明》及回执。
加工材料:
未满16周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在同一户口簿上。应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到当地分局、县(市)局或辖区派出所登记大厅办理。
住址: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承诺时限:材料齐备后,15个法定工作日内办结。
电话:0451-8715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