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数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个人所得税快速扣除
2021年个人所得税退税标准
2021年度结束后,居民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简称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简称综合所得),扣除费用6万元、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慈善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税率表见下图),在年度决算中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的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纳税额,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税或缴款。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还或补偿的税额=[(综合所得-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慈善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清缴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照规定选择不纳入综合所得计税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