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乡医保参保登记及缴费方式
兰州市城乡医疗保险登记和支付方式
1.欢迎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就近的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网点进行医保缴费。也可以点击手机微信、微信小程序(甘肃税务社保缴纳)、支付宝、或网银平台进行自助缴费。
2.未参加兰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凭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到户口所在地或所住小区,选择手机微信或银行网点进行支付。
3.大学生以就读地招生为原则,由所在学校代收代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大学生,选择其户籍所在地缴纳保险费;其中,已随家庭投保的,不再重复投保缴费。
4、根据民政部门认定的名单,给予特困人员、孤儿全额资助,办理参保手续;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一、二类低保对象补助标准为220;三、四类资助标准是160。)
5.享受当地建档立卡、低保等特殊待遇的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保,不能同时参加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能同时享受医保扶贫政策。
6.在居住地社区登记的新生儿基本信息可以付费。出生90天以内的新生儿,享受缴纳当年(1-9月出生)医疗保险费用,享受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期间,缴纳下一年度(10-12月出生)医疗保险费用,享受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期间。
7.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居民,不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8.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不得重复参加其他城镇医疗保险。政策衔接导致的重复投保只能按一个险种报销,不能重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