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交通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时间)
跨巫山就业的贫困人口,今年可以申请跨区域交通补贴。
一、补贴
当年在巫山县外和市外就业的我县贫困人口(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
二。补贴标准
(一)能够提供账单的扶贫人口
根据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火车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长途汽车二等座票价据实补贴,每人每年享受一次补贴。
对账单的形式没有限制,可以是实物票、预订单、旅游行程单、电子客票、订单截图等。,可以反映乘客的信息和路线。
换乘公交,始发站(终点站)不登记(就业),公交路线可以符合常识。
乘坐飞机、轮船等非政策性交通工具,金额不超过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的,按票面金额报销。金额超过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的,按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报销(两地之间没有高铁的,按长途汽车最低票价报销)。
(二)无法提供账单的扶贫人口
因票据丢失、灵活出差等原因无法提供票据的,每年按照区(县)市外就业50元、100元的标准报销一次性定额补贴。
三。补贴时间
可随时申请,县就业人才中心根据实际申请情况分批审核发放。
四。补贴程序
(一)声明
实行“享受免申请”,村(社区)干部主动对接贫困人口核实就业信息,填写《跨区域交通补贴对接服务表》并盖章后提交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应当汇总、审核、盖章,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智能就业信息平台。
(二)审查
乡镇(街道)收集申请材料后,送县就业人才中心审核,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公示。
(三)拨款
经县就业人才中心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将补贴发放到贫困人口银行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