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人才公寓分配流程(个人或家庭)
以个人或家庭名义申请租赁的分配流程:
(一)公布住房信息。
人才公寓业主(单位)或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将根据人才公寓房源建设和筹集进展情况,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人才公寓房源信息。
(二)接受申请。
申请人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广州市白云区人才公寓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然后向工作单位提交申请。是否属于白云区区级人才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选拔的本领域优秀人才,以及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限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的身份和关系,申请人应书面告知承诺。
(三)初审。
1.人才所属单位为政府部门或者事业单位的,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人口、人才资格等申报的初审,并将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上报区住建局。
2.人才所属单位为企业或者社会组织的,企业或者社会组织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人口、人才资格等申报的初审,并将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上报区住建局。
3.对人才的认定和审核有异议的,由人才所在单位(或对口主管部门)将资料提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区人才办审核裁定。
(四)审查和宣传。
区住建局在收到单位提交的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行政区域内拥有产权住房的情况进行审核,是否享受人才公寓、直管公房或其他住房保障,审核结果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5天。
(5)出版。
无公示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住建局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并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
(六)人才公寓分配。
人才公寓业主(单位)或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应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时间、人才水平、可售房源等情况,及时制定并公布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公寓业主(单位)或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根据分配结果安排申请人入住人才公寓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分配结果通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