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创业补贴怎么申请
一、如何申请重庆市创业补贴
(1)应用。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向注册地解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报。
初审单位审核人员认真比对上述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后,签字确认,并收取复印件。以上所有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其中纸质3份,电子1份。经批准的申请材料由区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长期保存。
(2)审计。申请材料由解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初审,区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审核,报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年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初审和复审可采取系统批量比对、集中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重点关注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实际操作和就业促进情况(其中实地调查人员应不少于2人)。
(3)宣传。审批后,审批单位应当按规定在其门户网站和办公地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一次性群体创业补贴经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所需资金在就业补贴资金中列支。
二。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三。应用条件:
首次设立的小微企业必须符合《中小企业标准规定》(工信部发〔2011〕300号)的认定标准。要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1年以上3年以下(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带动从业人员3人以上(不含本人),按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其法定代表人如下:
1.毕业后2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包括留学回国人员、技师学院高级技师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毕业生等),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创业政策);
2.登记失业的农村个体户;
3.复员和退伍军人;
4.化解产能过剩员工;
5.创业前登记失业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一)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零就业家庭成员;(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四)残疾人;除了第一组人,其他组人都要有重庆市户籍。
四。申请材料:
1)重庆市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
2.营业执照;
3.个体户或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符合扶持群体的证明材料;
4-6个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