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征缴等业务需求(企业部分):
1、企业填写的《企业参保信息补充表》和《太原市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均为2份。
注:太原市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表需要打印;
需要5人以上出价。
申请增加或减少被保险人:
1、参保单位有增加人员的,需申报《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打印2份。
2.参保单位已减少职工人数的,需申请打印《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增减申请表》2份,并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要求退休人员提供养老金计算表。
(以上信息需加盖单位公章)
缴费基数核定(2019年前未核定的,按旧标准报送):
与养老保险提取的数据不一致的,参保单位应当提供u盘拷贝数据。
如果与养老保险提取的数据一致,直接在太原市晋源区失业保险中心打印《参保单位缴费领取单》并签字。
注:1。参保单位先核定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在缴纳养老金至少一个月后再核定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数据提取的准确性);
2.提取数据不符的,由征缴科导出《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工资核对表》,由参保单位填写并盖章。参保单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到征缴科办理其他相关业务,打印缴费领取单(三联单)并签字;
3.各参保单位专管员签字后,将黄连交征缴科留存,安百里交款后交会计科开具发票。
开具失业保险缴费证明所需材料:
1.个人:单位介绍信,本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单位介绍信(明确说明认证目的)
缴费凭证开具后,加盖经办机构公章即可。
(以上信息需加盖单位公章)
公司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1.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变更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3.持有变更银行账户信息的银行出具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变更地址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改制单位的验资报告和改制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变更特约管理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填写太原市失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以上信息需加盖单位公章)
个人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1、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凭本人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
2.联号、补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人员变更农民工标识时填写农民工标识变更专用表格;
4.填写《太原市参保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及个人账户变更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以上信息需加盖单位公章)
公司申请注销需要的材料:
1.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注销原因,并携带注销所依据的工商部门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填写《太原市失业保险注销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以上信息需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所需材料从9月份开始执行。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