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领取了人才认定表,就不需要再领取了。在完成资格审查前变更工作单位的,需要向新单位重新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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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根据Xi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Xi安D(E)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申请人填写并生成认定电子申请表,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用人单位提交认定申请。
(2)单位审计。申请人所在单位会对申请人的所有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单位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指定专人在Xi DE人才分类识别系统中在线如实填写报考人员相关信息,并通过分类识别系统上报相关受理部门。下载打印《Xi市D(E)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加盖公章,并附审核、推荐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及附件材料(E
(3)验收和确认。市编办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由主管部门受理。区、县委、局所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由其所在区、县主管部门认定;中、省属驻安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企业家,由单位地址所在地或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认定。
(4)资格审查。受理部门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材料(原件)不全、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或无法证明材料真实性的不予受理;材料真实、有效、完整,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原件退回;
(5)宣传。受理部门于每月28日前将确定的人选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汇总形成全市去类型人才名单。名单于次月7日前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认证。材料齐全、真实有效,通过了评审部门的资格审查,经Xi人社局统一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证。出具《Xi安D、E人才分类认定表》。
二。鉴定材料:
1.鉴定申请表(电子版);
2.对于企事业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如果是创业者,要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最高学历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提供);
4.最高学位证书(有学位者提供);
5.职称证书(有职称者提供);
6.职业资格证书(有职业资格证书者提供)。
7.单位为个人缴纳的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8.银行出具的近期连续三个月的个人收入证明;银行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主要为个人工资表等。银行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加盖银行印章的,视为有效材料。
9.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完税证明。
注:7、8、9三种证书可任选其一。
特定人才鉴定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