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葬场需要什么手续

公路运输的特点2022-08-14  28

太原市火葬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火化手续一般由死者直系亲属办理。办理火化手续时需要携带的证件(证明)根据死者死亡原因分为四类:

1.在医院正常疾病死亡的,需要的证件为: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加盖医务处行政印章。(死亡证明如果没有明确描述死亡原因,还应带上死者及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件。)

二。在家正常死亡的,需提供的证件为:

(1)当地派出所、村(居)委会或死者所在单位出具的火化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二)死者的身份证件;

(3)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件。

三。若因交通事故死亡,需提供的证件为:

(1)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处理通知书(写明死亡地点、原因、身份等。,注明“同意火化”,并加盖公安局交警分局(大队)交通事故调解大队或交警大队行政印章);

(二)死者的身份证件;

(3)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直系亲属必须在火化证明上签字,注明“同意火化”,方可办理火化手续。

四。其他非正常死亡的,需提供的证件为:

(1)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写明死亡地点、原因、身份等。,注明“同意火化”,加盖公安部门公章。);

(二)死者的身份证件;

(3)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直系亲属必须在火化证明上签字,注明“同意火化”,方可办理火化手续。

注:出具火化证明时,必须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填写,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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