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Xi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程序的通知
Xi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i教育局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Xi高校毕业生就业程序的通知
各区、西咸新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市直部门人事部门、驻地高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意见》(陕政〔2019〕19号)和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关于继续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程序,优化服务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优化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程序。
我市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再与用人单位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到学校办理派遣手续,档案将转发到单位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转发地址见附件)。
二、简化高校毕业生报名手续。
Xi市高校毕业生注册手续取消,Xi毕业生综合就业服务管理系统和Xi师范毕业生就业介绍信管理系统同步关闭。毕业生毕业后可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保管手续。毕业生落户手续按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之前因为各种原因,注册证没签,以后不用补办了。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Xi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切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引导其进行实名登记。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根据其就业意向和需求,积极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毕业生报名后三个月内至少提供一次政策咨询、就业推荐、职业指导等服务,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程序参照第一、二项。其他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Xi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传输地址及联系方式
Xi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i教育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