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失业保险参保流程
处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在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证明(决定)》后七日内,将有关资料报送郑州市失业职工管理处管理科备案,领取《郑州市失业职工审核登记表》,并在十五日内前来进行失业登记。
2.填写表格时,“姓名”和“身份证号”应以“身份证”为准,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应携带《失业保险审核证》和《郑州市失业职工审核登记表》(一式三份,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失业证和《失业人员待遇审批表》照片另两张)。
员工个人档案中的主要材料:
1.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决定)。
2、养老金计划个人报告停止表;
3.征兵表、退役士兵安置手续、中专毕业生《派遣证》;4.经劳动仲裁部门认证的《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会及时将失业证等手续发给失业人员,并告知注意事项。
5.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失业证和失业人员待遇审批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失业职工管理办公室申报,并按规定审核其失业保险待遇。
处理地点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郑州市陇海路与伏牛路交叉口东北角
电话:67880292
手续费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