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办理指南
婚姻财产协议公证
婚姻财产协议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登记的已婚男女双方的申请,依法证明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或者婚前财产归属等事项所达成的财产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可以是涉案财产归各自所有和共同所有,也可以是部分所有和部分共同所有;有约定的,可以约定有股份、份额,或者部分股份、部分份额。
申请本公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双方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结婚证书
3.与约定内容相关的财产权属证明(仅财产的一般约定不涉及具体财产的除外),如房屋所有权证、存单、股票等。
4.夫妻财产协议文本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