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抵押借款合同公证办理材料
有关缔约方应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合同双方均为自然人:
1.双方身份证件:(1)身份证;(2)户口本;
2.贷款人与抵押人结婚的,夫妻双方必须到场,并提供结婚证;单身人士需要提供单身证明,比如民政局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3.抵押物权属证明:抵押物为房地产的,应提供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房产证、土地证、房屋权属登记证;
4.抵押贷款合同文本(所需份数按所需公证份数+1份提供);
5.公证员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合同的一方或双方是法人:
1.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方为金融机构的,还应当提供该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抵押贷款内容的决议;
4.抵押物产权证:抵押物为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土地证、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权属登记证明;
5.抵押贷款合同文本(所需份数按所需公证份数+1份提供);
6.公证员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