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无房提取公积金指南
员工及配偶名下无房产。他们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职工家庭在武汉无自有住房;近一年内未提取住房消费类且连续缴存公积金三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及配偶可按下列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
情景1
在本市租住普通商品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每年提取一次,用于支付上一年度的租金。单身职工每年可提取1.2万元,已婚职工每年可提取2.4万元。
情景2
在本市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每年提取一次,用于支付房租。租赁期内,承租家庭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租金支出;免租家庭的提取额度按本市租住普通商品住房标准执行;
退租住房所需资料:
①单位出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加盖单位预留印章);
②单身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已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本人/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资格入住公租房,且无实物配租的,提供有效公租房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