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要求:
1.职工及配偶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2、本市户籍,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24个月;
3.非本市户籍,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或停用满6个月。
提款金额:
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注销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加工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
2.一类银行卡。
地址:武汉各区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或受托银行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