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公告
各参保单位和个人:
根据江苏省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新标准、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2021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通知》(苏园人保公司〔2021〕46号)等文件,结合园区人社融合信息平台工作计划和实施进度, 现提醒您,园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如下:
1
从2021年10月1日起,参保单位应当以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按年申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0586元/月,下限为3800元/月。
2
自2021年10月1日起,参保单位每年通过园区内企业的委托人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586元/月,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为28400元/月,医住缴费基数下限为38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