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u87麦克风2022-08-14  6

西宁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条件

一是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一)购买商品房

(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房)

(3)购买安置房。

(4)购买二手房

(5)异地购房:指职工或配偶在西宁以外购买自住住房的行为。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三。偿还住房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四、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一次性使用自有资金还清住房贷款。

5.退休还是退休。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符合规定的情形。

七、出境定居。

八、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公积金后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需缴纳租金。

九、员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十、缴纳自住房屋所有权人的物业费。

十一、职工缴纳的购房配套费。

十二、职工本人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度肝硬化、颅内肿瘤开颅手术和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十三。撤回援助资金。

十四、独立存款人员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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