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不动产登记换证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处理条件:
1.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以合法方式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登记;
2.申请登记的事项属于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
3.申请材料应当齐全、符合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5.申请登记的房地产权利与登记理由文件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一致;
6.申请内容与查询记录不冲突。
处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注册→发证。
申请材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表:
(1)已领取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申请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双方当事人);
(2)申请“两证”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单方)。
2。申请人和代理人的身份。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1)单位提交授权委托书(单位);
(2)个人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
4。原不动产所有权证书:
(1)已领取房产证且未办理土地证申请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分割转让证明,或土地划拨转让清单)和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
(2)持“两证”申请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