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2021年武汉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标准
存款基数上限:
按照2020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基数上限为26891.76元;
存款基数下限:
根据政府公布实施的当地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武汉市主城区下限为1750元,新城区下限为1500元。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高于上限标准,也不得低于下限标准。
二。2021年武汉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缴存单位应当根据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上一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2021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即2020年职工工资总额÷12)确定。
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的意见:通知》(计统字[1990]1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