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区住宅征收可以领取哪些补贴
(一)住宅房屋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助标准
1.搬迁津贴。
2.设备搬迁补贴。
3.临时安置补助费。
4.重大疾病补助。
6.老年人生活补贴。
(二)鼓励动迁住宅签约奖励标准
1.提前搬迁一次性奖励费。
2.报名领取搬迁奖励。
3.搬迁率奖励。
4.违建不奖励。
5.货币安置奖励。
6.独立安置奖励。
7.被征收人和直接管理公房的承租人房地产评估价格符合购买两套以上被征收安置房,但因项目房源限制购买1套被征收安置房后,剩余评估价格仍符合购买1套最小户型被征收安置房金额的,按货币安置奖励和自主安置奖励的奖励期限和计算标准给予奖励。
(三)未登记居民房屋补偿补贴标准
签约期间,被征收人和直管公房承租人实际居住在历史形成的未登记房屋,户籍与实际居住房屋一致。经查,在本市无其他住房,五年内无房产交易和赠与行为。由建设规划、征收管理、城管、所属街道办事处、征收实施单位、出资人等部门共同调查协商。认定为唯一住宅的,按照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的合法建筑标准进行评估、补偿和补贴。不足部分按实际面积计算,超出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补偿。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按重置价格合并成新的评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