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最新

十二圆桌骑士2022-08-14  6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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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三个孩子的政策。

■子女不满三岁的夫妇每年总共享受10天育儿假。

■生育配偶享受护理假20天。

修改决定重点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限制性措施,实施积极的生育支持措施。同时,加强普遍两孩政策实施前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保护,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衔接。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自2003年实施以来,在促进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出生人口不断下降,儿童人口比例下降,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

人口始终是一个全球性的战略问题。修改条例,增加支持生育的条款内容,最大限度地激发生育潜力,促进我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十分迫切和必要。

在优化生育政策方面,修改后的决定提倡适龄结婚生育、优生优育,实行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删除与三孩生育政策不相适应的规定。优化生育全程服务,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籍、医保、社保卡申请联合办理,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

在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方面,修正案决定明确提出:完善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的支持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支持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我们将增加对婴幼儿家庭护理的支持。除了国家规定的假期外,产妇配偶将有权享受20天的护理假,子女不满3岁的夫妇每年将有权享受总共10天的育儿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市县政府在分配公租房时,可以在户型选择方面,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给予适当照顾。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制定差别化租房、购房优惠政策。医疗机构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承担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指导服务。

为保障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修改决定》要求,进一步完善普遍两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工作,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建立完善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支持保障体系。

据介绍,我省将加快政策配套和衔接,及时清理不适应当前人口发展形势的政策文件和相关措施,做好生育、奖励、服务等相关政策的衔接,确保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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