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住房公积金汇缴条件+地点+材料+流程
条件+地点+材料+西宁住房公积金汇缴流程
申请条件:汇缴是指为本单位职工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缴纳手续。
处理信息:
1.缴存单位缴存人员在缴存当月有新的或减少的变动的,由单位填写《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一式两份(以下简称《变更清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2、开通网上大厅的单位由单位协管员在网上大厅自助办理。
办理流程:
单位缴存协管员应于每月15日前到中心归集业务受理点申报本月住房公积金汇缴金额。如有人员变动,提供变动清单,由中心业务受理点进行业务处理。
(注:归集存管单位必须保证每月资金支付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归集金额)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 00-12: 00下午:2: 30-5: 00。
办理地点: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受理点或西宁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
资料来源: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