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直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为职工提供必备材料→经办机构(银行网点、服务大厅、省政务服务大厅)审核材料→电子扫描→网上审批→将提取金额存入职工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卡账户。(除第7类3到5个工作日到账外,其余最迟在下一个工作日存入申请人提交的银行卡账户)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的真实性,审批时间应适当延长3至5个工作日。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将在5个工作日内得到答复。
审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员工可持相关材料到经办机构办理提取业务。
其中:
1-9、11-20种事项可在任意网点办理;
第十类事项的代理机构是在银行缴存的单位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