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直公积金提取流程
江苏省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
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由职工本人办理。确需他人代理的,代理人除提供本人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当提供《江苏省省直机关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填写《省直机关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交单位核验。单位核实后,在省级机关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上加盖预留印鉴,到相关承办银行网点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凭有效提取证明材料向中心申请督促单位办理。单位经催告后15日内未办理的,中心将按员工申请处理。
gt gt gt相关阅读推荐:
江苏省机关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江苏省公积金提取办理地点+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