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社保疫情期间减免几个月啊

保定二中2022-08-14  7

合肥疫情期间缓缴社保办理流程

合肥市疫情期间延期社保的处理过程

1.申请。企业需要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应当在每月5日前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填写申请表。

2.审计。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受理缓缴申请,并提交人社行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单位,系统会反馈审核结果,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生成缓缴协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之签订缓缴协议,即完成申请。对于考核不通过的单位,系统会反馈申请缓缴的单位不通过的原因。延期单位的付款数据包含在收集计划中,并发送给税务部门。

3.执行。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审核结果,对审核通过的企业加贴缓缴标志,并按月将核定方案推送给税务部门和医疗保险部门。参保单位应按时申报缴费。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同时单位和个人缴费延期的,社保经办机构不支付延期期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养老、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和职工应当先补足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限在2020年以内,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纳入社会保险费免征范围的单位,先免后缓;减半征收的,可以叠加缓缴政策,叠加执行期应包含在减半征收期和缓缴期内。

应用条件

1.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前已连续亏损3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参保企业,以及资金不足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

2.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原则上应为2019年按时足额缴纳的单位。2019年有欠款的单位,补缴欠款后可申请缓缴。严重失信、停保和完全停产停业单位不纳入缓缴范围。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173986.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