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对象+资助标准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制度的通知》(宁教财〔2017〕22号)、《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宁教财〔2021〕1号)
申请对象:南京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和经职业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符合国家标准,第一学期具有一、二、三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初中开始五年制高职学校具有一、二、三年级正式学籍,学生本人及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或幼儿园基本支出的。
补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子女)生活补助(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贫困程度分为两个档次,其中: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助学金)标准按市级基本补助标准增加50%,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子女)生活补助(助学金)以市级基本标准为基础。
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基本补助标准为全日制正式招生1、2年级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正式招生1、2、3年级的高等职业学校农业专业学生和非农业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学期1000元,中等职业学校3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学期1000元。
发放方式:金融机构会以打卡的形式发放。
主管部门:南京市教育局
接受地点:学生就读的学校。
联系电话: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5-82212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