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申请南京普通高中助学金?
南京市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以本人及家庭经济能力无法满足在校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可向南京市普通高中申请助学金。
南京市普通高中助学金标准:
经济困难学生(子女)生活补助(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贫困程度分为两个档次。其中,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原档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助学金)按市级基本补助标准增加50%,其他经济困难学生(子女)的生活补助(助学金)按市级基本补助标准发放。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中助学金基本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1000元;
延伸阅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贫困家庭学生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学生属于扶贫部门建立的原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子女、孤儿和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公安干警子女、残联认定的伤残残疾儿童、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2)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
(3)学生户籍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
(4)学生家庭的收入、资产和负债情况。
(5)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其他在校儿童的负担、劳动力的文化、职业、收入和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
(6)学生消费数量和结构的合理性。
(7)学生健康状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