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保险条件
(一)本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和儿童,以及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儿童。
(2)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和研究生。
(3)父母具有本市户籍或父母正常缴纳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新生儿。
(四)年满18周岁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其他城乡居民。
处理时间
每年9月至次年2月为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缴费期。
新生儿可以在出生前随时登记参保。每年1-8月核定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9-12月核定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