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教育厅:
你局(鲁教〔2021〕75号)和你局(鲁教〔2021〕79号)关于请你局继续执行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收费标准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你局组织的高考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生40元(仅限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不含听说测试)等普通高考科目,以及综合科目(专业知识)考试费为每生每科40元;外语听力考试和口语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35元,口语考试为自愿选择。艺术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费每生240元,复试费每生80元。春季高考技能报名考试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生90元。
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收入家庭、特困救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免交上述费用。
三、上述收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财政票据(电子)。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到期后另行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