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失业保险返还政策

一磅是多少斤2022-08-14  7

合肥失业保险常见问题的解答

失业人员申请失业救济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登记失业并有工作要求。

什么是失业登记?有什么用?

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获得政府救助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进行失业登记,可以享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服务等相关就业援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向劳动者免费发放统一的就业和失业登记证,并注明可享受的相应扶持政策。

如何申请失业救济金?

为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在全系统开展“人社部门快速行动”。2020年底前,力争实现10家以上企业眼中“一件事”的一揽子办理,在规定时限基础上加快办理速度50%,包括失业登记等相关事项要求一次性办理。

目前,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明、失业保险申领等事项均可网上办理,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万事通”APP即可操作。

失业的话能拿到多少失业保险金?我多久能拿到?

失业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我们的工作人员会根据您的缴费年限审核具体金额和期限。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确定如下:

从全国范围来看,《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确定。

收集期规定如下:

关于领取期限,《社会保险法》第46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

失业前,职工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重新失业后,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本人在外地失业,想领取失业救济金,却被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我该怎么办?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标准是外地的还是户籍所在地的?

根据《关于省外职工异地安置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批复》(皖社〔2018〕229号)规定,我省户籍职工在省外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后回户籍所在地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是否符合安徽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不再核定。领取月数根据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纳而未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月数确定,计发标准按照申请时户籍地失业保险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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