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须知
厦门员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一、申请条件:
(一)本市户籍人员年满16周岁(含)并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失业登记:
1.年满16周岁,各校毕业未读书;
2.机关、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的失业人员;
3.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的;
4.承包地被征用,符合当地情况;
5.退出现役的士兵,不纳入国家统一安置,不就业;
6.出狱、假释、监外执行的;
7.其他失业人员。
(二)年满16周岁(含)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失业前在厦门市登记就业的人员,失业前在厦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确有需要的人员,可以办理失业登记。
(三)中国公民和台湾省居民(以下简称港澳台居民)在厦门就业后失业,确有需要的,可以申请失业登记。
二。申请入口:福建省网上服务大厅、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
三。申请材料:不需要材料。
四。申请流程(全程网上办理)
1。输入失业员工的信息
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失业登记”模块,点击“失业登记→查询新增失业人员名单(选择失业原因、失业日期、联系电话)”并保存。新增失业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后,提交至单位业务受理部门进行就业登记。
2。处理进度查询
点击“失业登记→办理进度查询(未提交、审批中、已审批、审批未通过)”模块,查看失业登记信息的审批状态。
3。数据打印
如果需要打印材料,可以直接在“数据打印”模块中打印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失业登记表。
五、办理地点:此事全程网上办理。
六。手续费:免手续费。
七。办理时限:承诺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法定时限受理后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