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条件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社会及其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处理材料
公司新入职注册:
1.三证合一的证明复印件;
2.银行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