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失业保险参保指南
处理条件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社会及其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新注册登记:
1.失业保险人员新名单
2.银行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处理流程
1.申请并提交材料。
参保单位向当地社保局提出参保申请,并提交上述相关材料;
2.材料评论
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审核参保单位提交的材料;
3.填写信息
审批后,单位应填写《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失业保险单位登记表》、《失业保险参保人登记表》、《职工花名册》和《失业保险手册》;
4.数据输入
审核参保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及相关信息,确定单位缴费金额和个人缴费金额。
社会保障局地址
西宁市民中心一楼(城中区南川西路154号省团校对面),可乘坐32路、108路公交车到市内市民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