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职工生育险报销标准

西宁市职工生育险报销标准,第1张

西宁市生育保险参保指南

最新政策调整

凡参加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两险合并实施后,我省将结合综合参保登记计划,同步增加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覆盖面,特别是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使生育保险应保尽保。

保险范围

具有本省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在本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和幼儿园儿童;

省内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新生儿。

上述人员不得重复参保和享受待遇。

办理手续

新保:城乡居民具有本市户籍的,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办理,居住西宁且具有省内户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二代),到居住地社区(村委会)办理新保登记。参保时一定要准确提供个人基本信息,以便制作和发放社保卡。

社保局所在地

西宁市民中心一楼(城中区南川西路154号省团校对面),可乘坐32路、108路公交车到市内市民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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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71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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