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四类:
(一)可回收商品,是指适于回收再利用的商品。
(二)餐厨垃圾,是指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家庭餐厨垃圾、废弃蔬菜、水果等易腐有机废弃物。
(三)有害废物,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
(4)其他垃圾是指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
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具备处理条件的地区和场所,在前款规定的基础上,对生活垃圾进行更加准确的分类。
分类发布标准:
(一)可回收
1。类别
主要类别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废木材等。
废纸:未被污染的纸制品,如用过的书籍、报纸、杂志、纸箱、挂历、台历、信封、纸袋、卷芯、传单广告纸、包装纸、包装盒等。
废塑料:不含其他杂质的塑料制品,如饮料瓶、矿泉水瓶、洗发沐浴瓶、食用油桶、奶瓶、塑料碗盆、泡沫塑料等。
废玻璃:不含其他杂质的玻璃制品,如调味瓶、酒瓶、花瓶、玻璃板、玻璃杯、门窗玻璃、茶几玻璃、玻璃工艺品、碎玻璃等。
废金属:整体或主体为金属的金属制品,如易拉罐、金属奶粉罐、金属包装盒(罐)、锅、水壶、不锈钢餐具、钉子、螺丝刀、刀片、废电线、金属元素、金属衣架等金属制品。
废旧织物:未被污染且有回收渠道的纺织产品。如衣服、窗帘等。
2。以下类别不属于可回收物品
纸张、贴纸、蜡纸、传真纸、保鲜膜、软管、塑料吸管、污损塑料袋等。,应作为其他垃圾放入。
(二)厨房废物
1。类别
主要类别包括:蔬菜头尾、肉蛋食品、瓜果皮核、剩菜剩饭、糖果糕点、宠物饲料、水培植物等。
如:蔬菜茎叶、动物内脏、瓜果皮及仁、米及面粉粗粮、肉蛋食品、豆制品、水产品(如鱼、虾、蟹、小龙虾等。)、碎骨、汤渣、糕点、糖果、风干食品、茶渣、咖啡渣、中药渣、宠物饲料、水培植物、花卉等。
2。以下类别不属于厨房垃圾
动物骨、猪、羊、牛头骨等大型骨骼;榴莲壳、椰子壳和坚果壳如核桃壳、瓜壳和花生壳;饺子、玉米皮、玉米棒、牡蛎壳、扇贝壳、蜗牛壳等。,被当做其他垃圾放进去。
(三)有害废物
1。类别
主要类别包括:废电池、废灯、废药物、废化学品、废银、废胶片、废相纸。
如充电电池、镍镉电池、纽扣电池、节能灯、荧光灯管、废弃和过期药品、油漆及其桶、农药、消毒剂、老鼠药、杀虫剂及其包装、指甲油、摩丝瓶、染发剂、水银血压计、水银温度计、x光片、底片等。
2。有害废物不包括以下类别
废弃化妆品及其包装容器、一次性干电池、LED灯等。,被当做其他垃圾放进去。
(四)其他垃圾
类别类别:
包括纸张、塑料、废旧衣物等纺织品、废旧日用品、垃圾清扫、骨头和贝壳、水果硬壳、坚果、陶瓷制品等以混杂、污损、易混淆为主的生活垃圾。
如彩纸纸盒、不干胶、蜡纸、传真纸、彩色保鲜膜、软胶管、彩色饭盒、垃圾袋、镜子等镀膜玻璃制品、尼龙制品、编织袋、旧毛巾、内衣、一次性电池、LED灯、动物管骨、粽子叶、玉米棒、玉米外套、牡蛎壳、蜗牛壳、榴莲壳、椰子壳、核桃壳、花生壳、牙线、猫砂、宠物粪便、烟头、破鞋子、干燥剂、废弃化妆品、头发、碎碟子、碎花瓶、创可贴、眼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