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西子湖2022-08-14  22

广州南沙区高端领军人才认定申报指南

南沙区高端领军人才认定指南

[政策依据]

1.广州南沙新区(自贸区)集聚创新发展人才措施(穗南开管办〔2017〕1号)

2.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三区一中心”战略部署优化提升广州南沙新区(FTZ)“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穗南开管办[2020]1号)的通知

3.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FTZ)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穗南开人发〔2020〕2号)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应用条件]

(一)在广州南沙新区(FTZ)及其委托管理范围内,符合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人才,可申报“南沙区杰出人才”、“南沙区杰出人才”、“南沙区青年后备人才”,其中:

1.申报认定高端领军人才A证,还须符合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项所列创业条件;

2.申报认定高端领军人才B证,须符合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项所列长期创新条件;(申报高端领军人才B证预认定,须符合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预认定条件)

3.高端领军人才C证申请须满足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三)项所列短期创新条件;

(2)经认定的南沙区高端领军人才达到较高层次认定条件的,可申请本指南申报相应层次的人才认定;

(三)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一节、第二节所列单位的人才不在本指南范围内。

详见《FTZ南沙新区人才集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https://qiye.gzns.gov.cn/eisw/news/industry/details/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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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基本材料:

1.《广州市南沙新区(FTZ)优秀人才、杰出人才、青年后备人才表彰申报表》原件(见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人才创办或引进企业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台胞证等。);

4、能证明申请人符合《标准实施细则》第五条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

5.引进单位出具的个人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在引进单位的就业情况、是否全职、工作时间、申请人依法纳税情况、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违反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及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申报高端领军人才B证预认证的申请人无需提供此材料)

6.代理人不是申请人本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如有外文资料(论文除外),请提供翻译件。

(二)申报高端领军人才A证,并提供:

1.工商部门出具的股权证明(公司章程需在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商登记系统中查询打印,并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信息查询专用章。章程的查询、打印、盖章有效期可放宽至申请期开始前一个月);

2.公司估值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投资者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证明材料、投资协议、资金到位证明等。(本人持有公司实际股权30%以上的,不需要提供此材料);

3.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证明项目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或A轮融资获得5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且实缴货币出资不低于500万元;

4.在南沙全职工作的创业团队核心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或同等级别人员)中至少2人的就业协议、社保缴纳证明、就业证明;

5.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全职员工不少于5人的,提交5名以上全职员工在南沙工作的就业协议和社保缴纳证明;

(2)企业场地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提交产权证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合同及租赁费发票;

6.核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

(3)申报认定(预认定)高端领军人才B证,另外提供:

1.就业协议(明确就业期限5年以上且全职在本区工作);

2.本地区引进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离退休人员和高校、科研院所引进人才按事业单位管理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以上纳税证明)。

申请高端领军人才B证预认的,无需提供材料1、2,只需提供与引进单位在本地区签订的5年以上全日制意向就业协议即可。

(4)申报认定高端领军人才C证,还需提供:

1.聘用协议(明确聘用期限3年以上,每年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2.外籍人才为外国人提供在华工作许可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许可。

(5)申请材料的提交、装订等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注明页码和目录,用A4纸制作,装订成册(封面见附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提交到受理窗口时,应携带原件进行现场核查;

2.必要时,开发区人才发展局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告时间]

(1)高端领军人才认定项目每年定期受理,申请人即日起可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完整的纸质申请材料于7月31日17:00前提交至“大湾区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广州南沙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中庭82-85室,电话:0200)

(二)高端领军人才B证预认定项目常年受理,申报方式与高端领军人才认定项目相同;

(3)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 00至12: 00,下午13: 00至17: 00。

[申请流程]

(1)申报。申请人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下载并填写《广州南沙新区(自贸区)优秀人才、杰出人才、青年后备人才认定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系统进行网上预审。

(2)验收。初审通过后,申请人携带全部纸质材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按照办事指南提交。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形式审查,符合要求且提交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移交业务主管部门;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

(3)复习。开发区人才发展局参照高端领军人才认定标准,委托专业机构通过专家评审、调查核实等方式提出认定意见。,并按程序提交审批。

(4)宣传。通过审核的合格人选将在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公示。

(五)颁发证书。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开发区人才发展局颁发相应的高端领军人才证书。

[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发展局

电话:020-39053678

电子邮件地址:nsqrcj@126.com

[处理时间限制]

42个工作日(扣除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组织评估论证和公示所需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其他事项]

(一)开发区人才发展局负责高端领军人才申报的解释。

(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经核实,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取消申请人及申报单位3年内申请相关人才政策支持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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