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积分入户如何选择落户地址?
根据《广州市户籍管理条例》,选择的地址,并按以下顺序填写:
(一)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产权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
(二)本人或直系亲属没有自有产权的住宅房屋,以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的住宅房屋为其地址登记;
(3)没有上述规定住所的,可在工作单位集体户、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或居住证所在公共集体户入户。
家庭地址序列示意图:
因此,凡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自有房产] 作为积分申请依据的申请人,在系统积分申请时将无法选择除自有房产以外的其他入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