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按次委托划扣还贷方式
武汉根据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1,定义:
客户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划资金,一次性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包括偿还目前不应还的本息(即偿还当期贷款)、提前部分还款和提前结清贷款。客户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一次扣款,实时申请实时扣款。
2、扣款执行时间:
还款扣款执行时间为客户申请成功时间。
3、账户约定留存金额:
客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约定留存金额为100元,即客户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100元的部分可用于委托扣款偿还贷款。当客户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等于100元时,暂停委托扣款还贷。
4、扣款金额:
按照分委托扣款方式,除账户内约定留存金额100元外,委托人可以在其公积金账户内资金可用范围内自主确定扣款还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