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办理条件
广州城乡居民异地就医条件
在中国境内同一地点居住半年以上的老年居民、未成年人和非从业居民(含在校学生,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在不同学校就读的具有广州市正式身份的在读学生;
2.因病休学期间已返回户籍所在地或异地实习的参保学生。
备注:异地就医报销
参保人提前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转诊和异地临时就医提前办理临时就医备案后,在备案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异地联网结算进行备案和结算;因急诊在异地住院的参保人员和异地学生,出院前也可申请异地临时就医,直接结算相关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人长期异地就医、异地转诊、临时异地就医、住院和特定病种门诊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35%,对应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