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幼儿园

天浩盛世2022-08-14  10

广州越秀区幼儿园资助对象(优先资助+扩大资助)

优先接收者

资助儿童须在越秀区教育局批准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含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并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如广州市3-6岁常住人口家庭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实质无人陪伴儿童等优抚对象。

扩大资助对象

受资助儿童必须是在越秀区教育局批准的街道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越秀区户籍儿童。

越秀区幼儿园补贴的基本原则

(一)按照“保障财政投入、合理分担经费、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明确”的原则,建立政府资助、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适当减免幼儿园收费、合理分担家庭收费相结合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优先保障经越秀区教育局批准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在实施上述幼儿学前教育补助的基础上,根据本区实际情况,逐步扩大学前教育补助覆盖面,确保本区学前教育补助总数不低于本区在园幼儿总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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