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公积金贷款家庭成员包括哪些人?
“员工家庭”包括贷款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意见》(Xi规〔2019〕2号):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意见所称“首套自住住房”,是指以职工家庭名义在本市无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情况下购买的自住住房。
本意见所称“第二套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家庭在下列三种情况下购买的自住住房:
(1)职工家庭名下只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
(2)职工家庭名下只有一套住房,且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3)职工家庭名下只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只有一套住房。此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与本市唯一住房为同一套住房。
本意见所称职工家庭包括贷款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