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驾照实习期注意事项
兰州驾照实习期注意事项
1.实习期内,实习标识要粘贴正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的实习标志。
以下所有标志将被视为未上漆标志:
实习期内驾驶人驾驶时未在车体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标志的;
贴挂标志不能正常识别;
粘贴、悬挂“新手上路”、自印标牌等不符合要求。
2.实习期不能一个人上高速。
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应当由三年以上相应以上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陪同驾驶人应当担任副驾驶位置,对见习驾驶人进行引导。
3、实习驾照可以扣分。
C类驾照:实习驾照和非实习驾照一样,只要不记满12分。
A、B类驾照:实习期可扣6分以下。
4.实习期满后不需要换证。
持有C类驾驶证的驾驶员,实习期满后无需换证,驾驶证可以正常使用。
持有A类、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实习期届满后30日内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试,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在驾驶证副页签字。
5.实习期内扣≥6分(甲、乙类)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1年实习期内,记分达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延长1年。
在延长实习期内,记满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取消准驾车型资格。
6.实习期(C类)扣12分
如果在C类驾驶证实习期内扣满12分,驾驶证将被注销,即需要重新注册,从零开始考第一、二、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