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温州新生儿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新生儿父母一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无需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医保费。从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并按以下规定享受生育当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1)出生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可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出生3个月后办理参保手续的,从参保次月起,享受当年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缴费材料: 城乡居民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社区(村)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登记缴费手续。

学校、幼儿园应配合做好学校(园)学生儿童的资格确认、信息录入和保费收缴工作,在辖区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核定缴费标准后,将保费缴入财政专户。

城乡医保转职工医保: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非本市职工可转入职工医保第一类,相关缴费标准和待遇享受按职工医保规定执行。参保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城乡居民医保原缴费年限按 5年至1年的标准折算为职工医保首次缴费年限。其中,学生、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其城乡居民缴费年限不能折算为职工医保首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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