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停车收费标准
关于调整医院机动车辆停车费的通知
根据《温州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我市医疗机构机动车停车收费的通知》(温发改费〔2014〕68号)精神,我院对我院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1分钟或30分钟(含)以内不受理。
2.当日6:30-18:30期间,30分钟至60分钟(含)收取5元/辆。1小时后每小时收费5元,24小时最高收费25元/车。
当日18:30至次日6:30,收取5元/车。
三。摩托车1元/次。
本规定自2016年8月1日零时起实施,现予公布!
附:关于印发《温州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发〔2016〕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