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金额
温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等组成。,按月支付,终身支付。
1.基本养老金。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综合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的调整情况,适时提出城镇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方案,报市政府确认。
对65周岁以上的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适当倾斜:65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10元;7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的,每月领取15元;75岁以上每月加20元。倾斜部分不纳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范围,按20个月的基本养老金数额计算发放。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算系数确定,计算系数与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系数相同。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确定。
3.有缴费年限的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按缴费年限分段计发,具体计发办法按照《温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2004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
温州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个人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
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和政府补助标准调整如下:按每年3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助50元;按照每年缴费500元档次,每人每年给予80元补助;按照每年缴费800元档次,每人每年给予100元补助;按照每年缴费1000元档次,每人每年给予120元补助;按照每年缴费1500元,每人每年给予160元补助;按照年缴费2000元,每人每年给予200元补助;按照每年缴费2500元,每人每年给予260元补助;按照每年5000元的档次,给予每人每年400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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