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城乡居民医保报销
门诊: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门诊起付线标准为100元(已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机构不设置起付线标准),起付线标准以上至1500元封顶线的部分按以下比例报销: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报销比例为35%。
住院: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标准按医院级别设置:一级及相应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700元。起付标准以下的累计费用由个人承担。超过起付标准至最高限额(20万元)的费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70%。市外医疗机构报销50%。按上述规定报销的合规费用(包括购买大病保险专用药品)纳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2020年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23500元,起付线标准以上至起付线标准15倍的费用报销60%(以上费用必须符合医保报销目录)。
一、你报销什么?
地点要求: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和定点零售药店看病、买药才能报销。
医疗机构等级:从低到高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档次越高,报销比例越低,这是为了有效分流。小病小痛可以去低级医疗机构,大病或者疑难杂症再去大医院。另外,跨省异地就医需要备案。即使立案,报销比例也低于当地就医。如果不经过医院转诊,需要先自理10%,然后按照转外地就医的规定报销。
要求:医保报销,最常规的就是住院费。要求在我们常说的医保目录里,这样才能和基本医保一起报销。我省有两个医保目录: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不同类型药品:甲类药品可全部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B类项目需要按一定比例自理,其余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其他可报销情况:除住院外,普通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急诊观察、居家护理也可报销。同样,报销规则和比例也取决于具体规定。
二。什么不会报销?
1.除紧急情况外,到内地非定点医院就医,不予报销;出国或港澳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属于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医疗费用报销,基本医疗保险不报销。
3.因第三方责任造成的医疗费用由第三方承担,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